(家暴)妻離家 他罰女兒爬回家
聯合新聞網 2007/08/03 記者:記者施鴻基/高雄市報導
高雄市李姓男子長期對妻子施暴,妻子離家消極抵抗,李姓男子遷怒一雙女兒,罰女兒學狗爬回家,導致女兒手肘破皮流血,又到學校帶走女兒,逼問妻子下落;警方獲悉後主動為兩名女兒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。
四十七歲的李姓男子對警方代為聲請保護令的作法大怒,上月向法院提出抗告被駁回,另透過關係找市議員向警方施壓;但受託的市議員到警方了解情況後,認同警方作法,並勸李姓男子應尊重妻子及愛護女兒。
警方調查,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十五年,育有兩位女兒,多年前懷疑妻子偷拿錢回娘家,開始對妻子精神凌虐或施暴;他妻子受不了折磨,三年前帶著女兒離家,曾逃回娘家或到親戚家躲避,但被找到,還造成親屬困擾,今年初妻女在外租屋居住。
李姓男子遍尋不著妻女,就到女兒就讀的國中校門口堵人,於放學時將兩名女兒帶回家逼問妻子下落,再以電話要脅妻子出面,否則就不放女兒回去。
由於李姓男子到校帶走女兒,校方誤以為是擄人勒贖,立即通知警方及家長,事後才知道是夫妻糾紛波及子女。警方曾詢問李妻是否要聲請保護令,李妻似乎有隱情,堅持不肯。警方仍主動為兩名女兒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,四個小時就獲核准。
警方說,有次李妻帶女兒離家,李姓男子找到女兒後,眾目睽睽下竟罰女兒學狗一路爬回家,女兒不敢抗拒,邊哭邊爬,回到家時,手肘嚴重擦傷破皮流血,心靈也受到極大創傷,目前幾乎到了「聞父色變」情形。